武汉滨海湾金沙sands化学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甲酸及甲酸钾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武汉滨海湾金沙sands化学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甲酸及甲酸钾循环利用项目
2、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武汉滨海湾金沙sands化学品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5500万元
建设地点:武汉化学工业区北湖产业园化工大道160号
建设内容:在现有的精细磷化工业园内新建一套年产3万吨甲酸及甲酸钾循环利用装置,配套建设有公用工程及储存仓库。新增蒸馏釜、酸化反应锅、湿式除尘塔、受槽、冷凝塔等主要设备120余台套。
二、现有厂区基本情况
武汉滨海湾金沙sands化学品有限公司(原武汉无机盐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磷酸盐及其副产品为主的重点化工企业。为响应政府《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修编)》及《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三环线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整治工作的意见》(武政[2008]50号),武汉滨海湾金沙sands化学品有限公司(原武汉无机盐化工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整体搬迁至武汉化学工业区并建设精细磷化工业园,进行精细磷化工业园的建设,建设内容为:15万吨/年工业磷酸和8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生产装置及磷酸盐、三氯氧磷、磷酸三辛酯、亚磷酸三酯、甲酸、亚磷酸、聚磷酸铵、磷酸铵盐化学试剂生产装置等。《武汉滨海湾金沙sands化学品有限公司武汉滨海湾金沙sands精细磷化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2月16日通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鄂环函[2013]109号)。
项目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规模为年产10万吨磷酸(工业级、电子级、食品级)、0.5万吨食品添加剂酸式焦磷酸钠、1万吨食品级焦钠、3万吨专用级焦磷酸钠、2万吨磷酸钾盐(食品级、饲料级)、1万吨磷酸铵盐(食品级、电容级)、0.5万吨无水磷酸钠盐和钾盐、0.8万吨结晶磷酸盐的生产装置并通过验收。
现有厂区主要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水:含磷废水经生产污水管道收集至废水槽后泵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回用率约为30%),未回用的含磷废水汇同其他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一并经调节池混合均匀后与厂区生活污水一并经架空专用管道排入武汉化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经北湖闸排入长江。
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工艺为“二级预处理+二级絮凝气浮处理+中和过滤处理”。
2、废气:
(1)工业磷酸装置:经水合塔反应后的P2O5经分离塔(上部为丝网除沫器、中部为酸喷头、下部为旋风分离器)除雾后通过水洗塔后经25m高1#排气筒(DA008)排出,尾气处理效率:95%以上,排放方式:连续;
(2)食品级磷酸装置:食品级磷酸生产中产生的硫化氢气体经碱洗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DA009)排出,尾气处理效率为90%,排放方式:连续;
(3)焦磷酸钠装置:焦磷酸钠干燥聚合尾气经余热回收、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与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尾气通过25m高3#排气筒(DA003)排出,除尘效率:99%以上,排放方式:连续;
(4)磷酸钾盐装置:磷酸钾盐干燥尾气经旋风除尘后气与天然气燃烧尾气通过25m高4#排气筒(DA001)排出,除尘效率:96%,排放方式:连续;
(5)磷酸铵盐装置:磷酸铵盐干燥尾气经旋风除尘后与天然气燃烧尾气通过25m高5#排气筒;(DA004)排出,除尘效率:96%,排放方式:连续;
(6)无水磷酸盐装置:磷酸盐干燥尾气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后与天然气燃烧尾气通过25m高6#排气筒(DA007)排出,除尘效率96%,排放方式:连续;
(7)结晶磷酸盐装置:磷酸盐干燥尾气经旋风除尘后与天然气燃烧尾气通过25m高7#排气筒(DA002)排出,除尘效率96%排放方式:连续。
3、固体废物:厂区设置有大小为108m2和12m2的两个危险废物暂存间;磷酸盐生产过程产生的滤渣均由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砷渣、去离子水、软水、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均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园区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风险:厂区中部西侧设置一座3024m3的风险事故池(与初期雨水池共用)并配套设置事故水导入污水处理站的专用管道及抽排泵,泵的流量为60m3/h,在储罐区均设有围堰,其中磷酸储槽围堰高度为1.2m,液氨储罐围堰高度为0.6m,氢氧化钾储槽围堰高度为1.2m,磷地槽设置地下围堰;各区域设置化学物质泄漏预警系统以及相应的灭火器材等应急物资;各区域设置化学物质泄漏预警系统以及相应的灭火器材等应急物资。
三、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武汉滨海湾金沙sands化学品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武汉化学工业区北湖产业园化工大道160号
3、联系人:陈工
4、联系方式:027-83832122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海尔国际广场8号楼15F
3、负 责人:吴工
4、联系方式:027-65681136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48号)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邮件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邮箱:1835594385@qq.com
评价单位邮箱:gimbol@gimbol.cn
七、提交公众意见时段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